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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产品遭遇欧美贸易壁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02 浏览次数:100

“雷斯法案和欧盟的尽职调查法案将对中国的森林产业产生重大影响,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企业的成本。”9月7日,国家林业局涉外经济处副处长付建全对于新制定的欧盟标准有些担忧。

2009年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国内林业外贸额仍接近600亿美元,其中美国和欧盟分别是列前两位的出口地区。而这两大市场在近期分别对林产品的进口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杜绝走私木材的进入。

今年7月,欧盟的新法案要求企业追踪其木材的采伐源头,而原定于2009年9月开始执行的雷斯法案第三阶段被推迟到今年9月1日实施,开始对刨花板、纤维板等木制品产生效力,雷斯法案同样要求增加木材原产地的说明。

而这正是国内一些小企业所不愿公开的。国家林业局对外合作中心副主任苏明表示:“有NGO组织称全球木材贸易的85%可能都属非法。”

由于国际上通常用木浆生产纸张,因此纸张和木材同属两大法律的监管范围。一旦上述法律严格执行,国内大量中小企业将不得不寻找有资质的供应商,或者增加成本进行原产地认证,影响家居、木材制品、造纸等多个行业。

但中方一直在对欧美构筑的这一潜在贸易壁垒据理力争。苏明表示:“国内木材加工行业必须采伐、运输、加工三证齐全才能营业,这三证其实已经具备了原产地认证的要求。他国的法律毕竟不是国际公认的。”

2009年10月,中国第一家森林认证机构中林天合在北京成立,试图建立起中国自己的认证标准。苏明表示目前认证体系还在试验阶段,“只要企业有需求,国家肯定支持。”

对此,苏明也认为:“欧美的法律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可能对于大企业来说,的确会是个产业整合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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