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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化妆品新规已实施 天津市场仍存不达标产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30 浏览次数:85
  本月(4月)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下称《指南》)正式实施。新规公布了儿童化妆品的准入门槛,香精、表面活性剂等应少用或不用,美白、育发、止汗等不宜使用。然而,记者在走访市场时却发现,不少儿童化妆品仍打着润白、保湿的旗号误导消费者。
  
  儿童标准高于成人
  
  近年来,儿童化妆品不良事件时有发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对儿童化妆品的管理制定了该《指南》,并于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指南》在配方及有害物质控制方面设立了比成人更高的技术门槛。记者查阅《指南》发现,新规涉及的产品使用人群为年龄12岁以下(含12岁)的儿童,产品标签(含产品说明书)的文字或包装上的图案显示为儿童用产品的,应按照儿童产品要求申报。从配方来看,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种;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不宜使用诸如美白、祛斑、去痘、脱毛、止汗、除臭、育发、染发、健美、美乳等功效成分;不鼓励使用如转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新技术新材料。在菌落总数方面不得大于500CFU/ml或500CFU/g。另外,产品中文名称、标签及说明书中应标注“适用于儿童”等说明性用语;对于儿童使用的产品,应在外包装上标注“适用于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
  
  不达标产品市场仍存
  
  在滨海新区塘沽滨海购物广场,魏女士正在给女儿选购化妆品,“女儿有点黑,夏天马上到了,想给孩子买款美白防晒的护肤品。”店主得知魏女士的需求后拿出了一款“特露白润白保湿防晒霜”,声称该产品防晒系数达到SPF30而且还具有美白保湿的功效。正在魏女士犹豫不决的时候,店主又出了“新主意”,她告诉魏女士如果不满意的话可以选择成人的产品,效果会更好,成人用没有问题孩子用也不会有事的。采访中某婴幼儿用品店销售人员介绍,目前婴幼儿化妆品主要还在沿用成人化妆品的技术、配方,多数厂家生产成人日化产品的同时兼带婴幼儿产品。
  
  随后,记者又来到多家超市发现,儿童化妆品种类繁多,价格在10-100元不等,具有润白、保湿功效的产品不在少数,例如孩儿面儿童清凉沐浴露含爽滑保湿配方、强生婴儿牛奶润肤露令宝宝肌肤幼滑嫩白。记者发现,超市中的儿童化妆品产品成分少则八、九种,多则三十多种,不少产品的成分中,香精赫赫在列。
  
  专家建议要慎用
  
  业内人士表示,儿童皮肤约厚1毫米,具有美白功能的化妆品通常含有锌、铅等金属元素,一般刺激性较强,容易造成幼儿皮肤角质层脱落、皮肤过敏、干燥、红肿,使用后可能导致孩子出现发痒、红斑等症状,有的孩子还可能患哮喘等呼吸道疾病。家长应注意避免让孩子使用自己的化妆品,成人和儿童护肤品在成分和配方上存在差异,儿童长期使用成人化妆品后容易引起过敏反应。同时,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皮肤性病科副主任医师贾四友提醒广大家长,孩子自出生至十八岁最好不要使用化妆品,孩子本身的新陈代谢就比成年人快,使用化妆品后反而会适得其反,使用后还可能造成色素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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